青海农村经济信息网
 
首    页 | 政策法规 | 农经快递 | 监测预测 | 农经项目 | 农牧科技 | 工作动态
市场信息 | 农经专题 | 农村经济 | 农村就业 | 走进青海 | 高原旅游
 
科研院所
专家介绍
农科简讯
农牧百科
科技推广
农科园地
农机之窗
点石成金
种植讲座
养殖服务
哪些果树不宜混栽

2008-06-13 09:53:02

  1.桃树不宜与其它果树混栽。桃树的残根在土壤中腐败水解时,会产生大量氰化钾和苯甲醛等毒性很高的化学物质,能抑制其它果树根系的呼吸作用,并直接杀死其它果树幼根。
  2.梨树不宜与柏树混栽。柏树有梨锈病病菌“蔽冷窝”之称,在梨园周围不种植柏树,梨锈病很少发生。
  3.苹果不宜与梨树混栽。梨树是苹果锈果病的带毒寄主,但不显病状,它与苹果树混栽时,可通过根系接触,将病毒传染给苹果树。苹果树一旦感染上病毒,树体则终生带毒,不能根治。
  4.果树不宜与槐树混栽。洋槐树是椿象的“蔽护所”,而椿象是多种果树“凶恶”的蚕食者,它吸取茎叶和果食液汁。
  5.核桃不宜在前茬是柳树、杨树的土壤中栽植。在柳树、杨树和槐树生长和砍伐过的土地上栽植核桃,容易感染根腐病,应尽量避免在上述土壤中栽植核桃。   
(来源:新华网)     

上一条-> 巧用茶叶治羊病
下一条-> 如何减少食用菌病虫害
New Page 1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青海省信息中心、西海农民报承办
E_mail:webmaster@qhei.gov.cn
电话:(0971)-6305998, 630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