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扶贫开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
|
| 2008-01-08 11:35:30 |
|
|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不仅是全党的行动纲领,也是指导扶贫开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行动纲领。对于贫困面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扶贫开发任务艰巨而长期的青海来说,加大扶贫开发综合投入力度,坚持科学发展,夯实民生基础,既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又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紧迫任务和重要保障。 第一,把握扶贫开发规律。科学发展观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分析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实践,深化了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认识,不仅是我们深入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指导方针,也是我们认识和把握反贫困规律的行动指南。贫困具有阶段性和长期性。阶段性贫困,是指绝对贫困。随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绝对贫困问题将基本解决。长期性贫困,是指相对贫困。它将伴随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历史过程。缓解或消除贫困,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决定的。对此,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持之以恒地实施反贫困战略,为构建更高水平、更加持久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第二,转变扶贫开发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本质是科学发展。扶贫开发的发出点和落脚点,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有效解决贫困农牧民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不断满足贫困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有力保障贫困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努力缩小贫富地区和城乡差距,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按照“减少贫困,增加收入,缩小差距,构建和谐”的总体目标,以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与技能、努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努力提高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为主要任务,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着力实现以下六个转变:一是扶贫开发对象由扶持绝对贫困人口向扶持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贫困人口并重转变;二是扶贫开发目标由解决温饱问题向增加收入、缩小差距转变;三是扶贫开发资金由分散投入向整合集中投入贫困人口转变;四是以自然资源开发为主向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并举转变;五是以改善提高贫困地区生产发展条件为主向贫困地区综合开发、全面发展转变;六是由贫困村分散式整村推进向“县为单位、连片开发、综合治理、整体推进”转变;同时,扶贫开发还要推进贫困农牧民思想观念和贫困地区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转变。 第三,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实践性和与时俱进。在发展着的实践中发展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着的科学发展观指导新的实践。实现扶贫开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因此,我们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正在深入推进的扶贫开发实践为依托,以贫困地区各族贫困群众“是否答应、是否高兴、是否拥护、是否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自觉地遵循自然、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更加亲民、爱民、为民、惠民、富民,牢固树立在重点基础上的全面发展的理念,按照“大扶贫、大发展”的思路,把科学发展观和加快发展作为脱贫致富的前提和保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实现贫困农牧民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创新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贫困的理念和扶贫开发资源的“整合式”、内容的“综合性”、方式的“一体化”的扶贫开发模式,全面推进贫困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建设,从而使贫困地区各个方面的关系彼此相互协调、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努力开创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进步的广阔发展道路。 第四,强化扶贫开发举措。青海的贫困特征突出表现在五个并存,即区域贫困与个体贫困并存;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并存;旧贫与新贫并存;脱贫与返贫并存;物质生活困难的狭义贫困与教育、文化、科技等广义贫困并存。实践证明,单一的、常规的、治标不治本的扶贫开发措施,难以达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因此,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和转移式、补偿式扶贫方略,突出扶贫工作的针对性、综合性和系统性,实行综合配套的四个同步、八个并举的扶贫措施。四个同步是: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产业化扶贫、就地就近异地扶贫开发四大工程,同计划、同部署、同建设,使其有机结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八个并举是:一是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举;二是就地扶贫与集中生态移民并举;三是生态移民与生态补偿并举;四是安居工程建设与扶持特色产业并举;五是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并举;六是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并举;七是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并举;八是自力更生与社会扶贫并举。 第五,健全扶贫开发机制。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造福于民的本质要求,即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尤其是贫困农牧民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为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应着力健全六个扶贫开发机制:一是健全国家投资、地方筹资、行业部门配资、贫困群众投工投劳折资、各级定点扶贫单位和对口帮扶地区捐资、社会融资的多元化扶贫开发投资机制;二是健全“省负总责、地区统揽、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三是健全政府引导、群众主体、部门联动、各方齐抓的扶贫开发运行机制;四是健全扶贫开发项目选择、论证、审批、实施、验收、后续服务、科学规范的扶贫开发管理机制;五是健全贫困群众、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参与的扶贫开发监督机制;六是健全督查指导、绩效考核、奖惩分明的扶贫开发激励约束机制。从而提高扶贫开发成效,不断开创扶贫开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 (作者系青海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更 阳) |
|
| 来源:西海农民报 |
|
上一条-> 下一条-> 我国准备今年起大修水利保障农业生产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