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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畜饮水工程项目说明

2006-11-23 15:10:35

11.1   人畜饮水工程规划

    一、项目概况

    新中国成立50年来,青海省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取得了很大成绩,截至1999年底,全省共建成人畜饮水工程39171处,其中:雨水集流工程36988处(每户为一处),自来水工程1465处;工程总投资达到33089万元。全省累计解决236.2万人、998.89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人畜饮水工程极大改善了当地农牧民生产和生活条件,有力促进了受益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人畜饮水工作的暂行规定》所规定的人饮困难范围和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经调查统计,全省农村牧区截至1999年底待解决饮水困难人口114.6万,其中:1992年在册至今尚未解决的饮水困难人口56.20万,因水源枯竭、供水设施老化等原因,饮水重新返困的人口有58.4万。按行政区划分布,待解决饮水困难人数中西宁市22万人、海东地区42.6万人、海北州7.77万人、海西州7.74万人、海南州13.14万人、黄南州7.65万人、玉树州7.5万人、果洛州6.2万人。
    二、工程主要内容
    根据水利部新的要求,规划解决我省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在“十五”期间全部完成,并分为两步安排。第一步,到2002年底全部解决历史遗留的从未实施人畜饮水工程的56.20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第二步,到2005年全部解决目前存在的人畜饮水困难问题。根据我省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困难分布情况、当地水源条件以及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条件,采取引、截、抽、堵、蓄、集等不同的工程措施来解决饮水困难问题。规划需要建设工程1465处,主要工程量:土石方4425.97万立方米、砼及钢筋砼17.464万立方米、浆砌石10.3万立方米、耗用钢材9581.6吨、水泥10.4397万吨、工程总劳力2361.2万工日。
    三、投资及效益
    工程静态估算总投资81329万元。
    人畜饮水工程项目全部实施后,可解决项目区114.6万人、323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将会极大地提高项目区农牧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解放生产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改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并且有利于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扩大内需、拉动经济。
    四、项目审批情况
    《青海省人畜饮水工程规划》是根据水利部《关于编制解决农村人饮困难“十五”规划的函》[农水供(2000)17号]和我省水利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编制完成的。该规划于2002年1月通过省水利厅审查。

11.2    人畜饮水二期工程

    一、全省人饮困难总人数核实情况
    2001年8月编制了《青海省解决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困难规划》,初步统计出青海省农村牧区截至1999年底待解决饮水困难人口为114.6万人,全部分布在山丘区,且绝大部分是少数民族地区。其中西宁市22万人、海东地区42.6万人、海北州7.77人、海西州7.74万人、海南州13.14万人、黄南州7.65万人、玉树州7.5万人、果洛州6.2万人。
    2001年12月国家计委、水利部联合召开了农村饮水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了水利部制定的农村饮水“十五”规划饮水困难人数为5020万人,其中包括(1)“八七扶贫攻坚计划”遗留人口2423万人,分解给青海省特困人口指标为40万人;(2)由于人口自然增长,水源条件变化等原因,全国还有2597万人饮水同样困难,初步分解给青海省指标为68万人(按1999年底我省统计数,实际应有74.65万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下决心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农村饮水项目管理座谈会的精神,根据水利部新的要求,2001年底,我们对全省人畜饮水困难人口重新进行了调查核实。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以下几个重要问题:一是漏报遗留人数多,目前人背畜驮解决饮水的地区相当普遍,共漏报19.2万人;二是大部分人畜饮水工程因建设标准低、水源枯竭、老化失修而不能发挥正常效益,人畜饮水困难新增36.6万人;三是由于青海面积大、地形条件复杂、农牧民居住分散、人畜饮水工程难度大、单位造价高,同量资金解决的人数少;四是地方财政困难,群众生活贫困,自筹能力差;五是广大牧区由于草场承包、围栏封育,使原来以集中供水方式解决的人畜饮水工程划圈到户,部分农牧户的人畜饮水重新发生困难,共有3万人。因引,在原统计114.6万人的基础上,又增加了58.8万人。2000—2002年利用各类资金已解决了61.1万人饮水困难(其中利用国债资金解决了52.5万人的饮水问题,利用部属基建和小型公益资金解决了8.6万人饮水问题),截至2002年底全省尚有112.3万人饮水困难。
    二、分期解决计划
    第一期利用国债资金已安排解决“八七扶贫攻坚计划”遗留的40万特困人口,利用部属基建和小型公益资金解决了8.6万人,合计解决了48.6万人饮水问题。
    第二期利用国债资金计划安排74.65万人饮水问题。我们按照不同地域编制了18个《青海省解决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困难第二期人畜饮水困难第二期人畜饮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情况详见青海省解决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困难第二期工程项目统计表。严格按照《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进行编制,并对要解决的人畜饮水困难数量和分布进行了逐村造册登记。国家2002年已下达国债资金3900万元计划安排解决12.5万人饮水问题;2003年已下达国债资金5000万元解决16.7万人饮水困难。其余45.45万人计划在2003—2004年解决。
    三、二期工程总体规划布局和规模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农村人畜饮水工作暂行规定》和《农村人饮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饮困难范围和标准。以小型工程为主,根据水源条件,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工程;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基本原则,合理利用、有效保护水资源;工程规划与国家和地区的其它规划相协调,并且与当地发展经济和脱贫致富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安排年度计划。对历史遗留的人饮困难和新增的人饮困难要区别对待,并以解决漏报遗留人饮困难为重点,更大地发挥人畜饮水工程的综合效益。新增人饮困难,造成的原因不同,按照现行国家规定,采取不同的投资政策解决。坚持质量第一、建管并重的原则。
    第二期人畜饮水工程项目涉及全省六州一地一市44个县(区),330个乡镇、1316个村,共计946项单项工程,共解决74.91万人、726.9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工程估算总投资为63931.7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引水枢纽765座,干支管总长9673km,蓄水池1285座,检查井等建筑物11016座。
    详见青海省解决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困难第二期工程项目统计表。
    四、项目审批情况
    青海省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困难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18个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02年通过省计委组织的审查和批复。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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