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农村经济信息网
 
首    页 | 政策法规 | 农经快递 | 监测预测 | 农经项目 | 农牧科技 | 工作动态
市场信息 | 农经专题 | 农村经济 | 农村就业 | 走进青海 | 高原旅游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国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2006-11-15 09:49:28

青政[2003]79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和温家宝总理讲话精神,确保粮食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全省粮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当前粮食生产和供给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省耕地面积、粮食播种面积及总产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但减少的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优质粮食产量逐年增加。最近,我省部分集贸市场的粮油、副食品价格有小幅波动,但对经济社会整体影响不大。目前,我省各级粮食储备可基本满足城镇6个月的粮食需求,全省粮食形势总体平稳。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随着我省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粮食消费将逐年增加,粮食供需矛盾日益突显、同时,粮食市场目前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因此,各地区、各部门要保持警觉,绝不能掉以轻心,要高度重视粮食问题,努力确保粮食安全。

  二、确保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

    (一)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的管理

  一是要按照保护农民利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进一步严格审批制度,规范征地程序,采取坚决措施,制止乱征滥用耕地现象的发生。二是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清理开发区、保护耕地的规定加快清理进度。三是要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保护好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同时,严格控制非农业占地,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四是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制止违法占用耕地。五是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持续发展打好基础。要建设一批高标准的旱涝保收基本农田,搞好粮食生产能力的储备。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旱作农业和节水农业,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二)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

  立足战略性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加强优质高产粮食品种的培育和配套生产技术攻关,引进、选育和推广优良品种,淘汰质量差、没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种,扩大优质冬小麦、优质春小麦、优质豆类、专用型马铃薯的种植面积。努力提高粮食的加工转化水平,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的附加值。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参与粮食流通,发展“订单农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三)合理确定粮食储备规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年粮食消费量和财力状况,省政府决定将省级储备粮食规模再增加0.5亿公斤。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及时进行补充,确保储备规模的落实。

    (四)搞好市场流通,加强市场监管

  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支持和鼓励个体、私营粮食经营者进入市场交易,努力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粮食市场。要加大对粮食市场监督检查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加快建立健全粮食市场应急机制,建立与全国粮油信息网络相通的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一是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将粮食补贴资金直接补给农民的办法。二是各地区和相关部门以及粮食购销企业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努力与粮食主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三是在合理配置现有粮库资源的基础上优化仓储布局,完善仓储设施,确保储备粮安全。四是农发行要按照政策规定,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接受地方政府委托在省内外采购用于宏观调控的粮食及时提供贷款。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粮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粮食生产,搞好粮食储备,管好粮食市场,努力确保我省的粮食安全。

 

 

     

上一条-> 青海省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
下一条->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发(2003)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农牧民增收工作的通知
New Page 1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青海省信息中心、西海农民报承办
E_mail:webmaster@qhei.gov.cn
电话:(0971)-6305998, 630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