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今起,凡在汉连续务工满3年,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2年以上劳动合同,年收入超过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农民工,均可办理武汉城市户口,成为武汉的“新市民”。11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和省建设厅等五家单位决定,在全省实施“迎接新市民工程”,率先在全国打破户籍门槛,彻底解决农民工在城市入户及子女入学问题。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助理巡视员周腊元说,“新市民”对象主要是针对300万名活跃在我省各个城市的农民工,他们只要符合相关条件,都可以在其工作生活的城市办理城市户口。此举旨在消除就业歧视,帮助农民工解决户籍问题,使他们真正融入城镇社会,并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市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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