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说,从现在起,国土资源部决定加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2009年底前,国土资源部门将基本完成全国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通过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可以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这位负责人表示,三类情况宅基地使用权不予登记:一是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二是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不能在农民宅基上违法建造住宅,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在宅基地上违法建造住宅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三是对宅基地面积超过省(区、市)规定标准的,也要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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