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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要求各地切实稳定市场物价

2008-07-22 10:04:16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茅日前在“稳定市场物价、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和法制工作会议”上表示,要求各地切实稳定市场物价,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和价格法制建设;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规范粮食、化肥、煤电油气以及涉及民生行业价格行为。
  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与抗震救灾物资价格变动和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的连锁反应,进一步完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预案;继续稳定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严格控制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的连锁反应,落实好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电煤和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的临时干预措施;密切关注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的影响,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会议强调,要继续推进价格立法,重点是建立健全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和市场价格行为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定《反垄断法》配套法规规章。
  会议指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把物价涨幅控制在经济社会发展可承受范围内。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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