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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合作医疗帮助农民抵御大病风险

2006-09-05 10:56:26

    日前,在卫生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截止到2006年3月底,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369个,覆盖农业人口47,354.02万人,90%的参合农民认为合作医疗对自己有益。为了让进城务工人员也享受到合作医疗,卫生部将和有关部门联合,在城市里建类似于合作医疗的医疗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国农业人口的53.44%

    因病致穷、因病返贫是目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大障碍,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的开展有效地改变了这一状况。毛群安表示,根据各地上报的第一季度报表显示,截止到2006年3月底,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369个,占全国总县(市、区)数的47.83%;覆盖农业人口47354.02万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53.44%;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37435.85万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2.25%,参合率为79.06%。

    此外,从筹资情况看,截止到2006年3月底,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当年已筹资879,992.68万元(不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其中,地方财政补助349,326.75万元,占当年已筹资额的39.70%;个人缴费481,145.23万元,占当年已筹资额的54.68%;其他49,528.51万元,占当年已筹资额的5.63%。从受益情况看,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累计受益3374.79万人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为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国自2003年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这个制度农民的看法是什么呢?毛群安说,今年年初,卫生部委托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等机构,对2003年启动的一部分试点县(市)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首先,结果显示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

    其次,参合农民的卫生服务的利用水平提高,抵御大病经济风险的能力得到增强。据评估组在27个试点县16,198户农户的调查,有57.6%的参合家庭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其中14.1%的家庭获得了住院补偿,51%的家庭获得了门诊补偿;参合农民住院次均补偿783.6元,占次均住院总费用的23.2%。

    此外,合作医疗的制度运行比较平稳,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27个县农民参合率总体较高,达到82.7%。合作医疗得到大多数农民的支持,90%的参合农民认为合作医疗对自己有益,要继续参加;在未参合的农民中51%的农民明确表示下年度要参加合作医疗。

    为进城务工人员建立类似的合作医疗保障

    最近,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报告中指出,由于一些地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报销比例偏低,以及对外出农民工医疗费报销限制较多,影响了农民的受益程度。

    对此,毛群安认为,由于合作医疗是以收定支,采取的是自愿参加的原则,因此一些地方开始出于比较慎重的态度,对报销的比例设的比较低。但随着试点的逐步扩大,已经测算出每一年大概发生大额医疗费用农民的比例数。从2005年到今,各地在报销比例的设计上已逐渐地合理。如一些地方在资金沉淀比较大的情况下,尝试二次补偿或对曾经发生过大额医费用的进行二次追加补偿。一些地方为了能够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对于没有发生医疗费用的农民给予健康体检。还有些地方以家庭为单位建立账户,让家庭成员之间共享一些医疗费用支付,扩大了参加合作医疗受益面。

    毛群安表示,根据调查,现在部分农民没有参加合作医疗的主要原因是外出打工。因为现在的合作医疗在一些地方没有能够覆盖到外出打工人员。针对这个问题,现在的制度设计要对此加以考虑研究,解决外出打工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卫生部将和有关部门联合,在城市里为进城务工者建立类似于合作医疗的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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