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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2006-09-05 10:53:09

  (一)县乡政府机构的改革。

  现在机构膨胀、远远超过了农民负担的能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县乡机构的改革,减少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数量。否则,政府财政支出的需求压不下来,税费制度改革难以推行。一是要严格控制县(市)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二是精简县乡所属部门。三是要精简县乡工作人员,减少财政的供养对象。四是要理顺村组的关系,农村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行组织,不应具有行政职能,其管理费用只能自行负担,而不由财政负担。五要转变乡镇政府的职能,将农村集体经济所有者职能从乡镇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实施,乡镇政府则依法搞好服务和监督工作。要将政府财政分配与农村集体经济分配分开,理顺农村公共分配关系,杜绝乡镇政府及部门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向农民伸手乱收税费。

  (二)农村收费制度的改革。

  农村收费制度的改革并非完全取消收费,统统改为税费,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税费分流;一是要对现有的农村收费项目进行彻底清理,摸清底细。对收费的依据、对象、标准、数额用途和存量都要登记造册。二是税费分流。三是对“三提五统”的去向要具体分析。

  (三)农村税收制度改革。一是要建立科学的农业税收体系。二是要做好农业税收的立法工作,使农业税收征有法可依。三是要规范管理,依法治税。

  (四)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一是要建立复式预算制度,将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分开。二是要加强乡镇财力收、支、用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要合理划分乡镇与县市的财权与事权,要确保农村费改税的财力大部分留在乡镇。四是县乡要编制部门预算,增减财政收入,都应按《预算法》规定,报经县乡人大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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