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省抓住战略机遇,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我省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是体现 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阶段和水平相适应,提高社会发展水平,促使社会全面进步,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规划。规划重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完善政府职能,加强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建设,保证人人公平享有公共服务和发展成果。规划主要明确今后十五年发展的指导方针和“十一五”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对2020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使“十一五”社会发展规划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相衔接。
一、“十五”计划实施情况
“十五”时期,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我省大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有了长足进步,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长期落后的状况明显改善,整体水平有所提高。“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可以实现。
(一)人口增长继续得到有效控制,就业形势基本稳定。(1)大力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预计到2005年末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全省总人口为545万,“十五”全省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为11‰,低于“十五”计划12.5‰的预期目标;(2)就业规模有所扩大,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初步建立。预计到2005年末,全省城镇就业人口达到96.7万人,比“九五”期末增加15.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可以控制在4.5%以内。五年间转移农业劳动力335万人(次)。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劳动者就业观念发生重大变化,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初步建立。
(二) 各级各类学校持续发展,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事业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组织实施了中小学危房改造、二期义务教育、高校基础设施、中小学远程教育等一批项目,新建扩建各类校舍145万平方米,城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全省“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8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8%,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3%,均实现“十五”计划目标。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86.82%,初中毛入学率达到88%,高中毛入学率达到50%。
(三)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得到加强。实施了乡镇卫生院、中心血站、疾病控制中心等一批建设项目,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和救治水平进一步提高。预计“十五”末,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率达到80%,80%的农牧区建立起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预计全省人均期望寿命由2000年的65.6岁提高到2005年的69.5岁。婴儿死亡率由2000年的41.4‰下降到2005年的35‰,孕产妇死亡率由2000年的142/10万下降到2005年的120/10万。
(四)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有了新的提高。(1)文化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一批文化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基本满足现阶段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和精神需求。文艺事业发展呈现繁荣,社会文化事业和文物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丰富了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加强和拓宽了对外文化交流;(2)广播电视事业长足发展。通过实施“西新工程”和“村村通”工程,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大大提高。广播人口覆盖率由1999年的59%提高到2005年的85%,电视人口覆盖率由1999年的82%提高到2005年的91%,均已实现五年目标;(3)成功举办了四届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创出了青海体育品牌。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全省参加体育活动人数达11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1%。平均每年举办各种群众体育竞赛570项次,参加人数80万。以发展体育登山探险、自行车赛和高原训练为主的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的开发速度逐步加快;(4)旅游事业坚持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加强了青海湖、塔尔寺等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旅游设施和旅游环境得到改善,创建并形成了一批以环西宁旅游圈和环青海湖民族体育旅游圈为主的重点旅游景区,增强了旅游产业发展的基础。“十五”期间,全省累计接待国内游客2290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累计达86亿元人民币。其中2005年预计接待省内外游客6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23亿元,占当年地区生产总值4.4%。“十五”期间累计接待境外游客16万人次,外汇收入累计达4120万美元。
(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两个确保”继续得到巩固。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建立,政策、法规逐步健全,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能力得到加强。预计到2005年,全省享受养老保险人数达到58.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62万人,失业保险职工达到33.2万人,工伤保险人数达到18万人,生育保险人数达到6.5万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达到80%,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取得重大进展。
“十五”社会发展计划实施顺利,社会事业各个领域发生深刻变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城乡社会发展不平衡,社会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短缺,公共服务不均衡,就业形势严峻,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需要在“十一五”期间统筹安排,认真加以解决。
二、社会发展环境分析
今后十五年是我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推进社会公平、文明与进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社会发展既面临着从未有过的有利条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从有利条件分析,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社会事业的战略地位将显著提高,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作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得到空前的重视和支持;二是社会发展的保障制度将更加有力。随着政府职能逐步转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将从“经济建设型”转向“公共服务型”,有利于加强对社会发展的统筹管理;三是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全面推动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从统筹地区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国家将进一步加快西部省区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大力度改变西部农村社会事业落后面貌,社会事业发展将得到更加可靠的财力保障;四是社会事业的改革动力将进一步得到加强。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社会发展,要适应把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与健康水平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及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最终目标和最大动力的根本要求,必然加强市场在社会事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推动社会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增强社会发展的活力和效率;五是社会发展的人文环境将更加有利。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加强,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将为推动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从不利因素分析,今后我省社会发展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我省社会事业基础薄弱,社会发展水平低,社会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矛盾突出。《青海省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出,按照地区多级综合指数的计算方法,我省2003年社会发展总指数为0.66,居全国31个省市的第25位,居西部12省区的第6位,彻底解决社会发展滞后于全国的问题和真正提高满足社会需求的供给能力,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二是人才和教育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2003年我省人均受教育年限为6.15年,比全国人均受教育年限7.80年少1.65年,人才不足、基础教育薄弱、职业教育滞后、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等问题,仍然是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三是人口形势不容乐观。实行计划生育以来,虽然我省少出生110万人口,但是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仍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进入“十一五”后的10年时间,我省将处在第四次人口生育高峰,人口形势十分严峻。同时出生人口素质和人口结构性矛盾对经济社会发展形成的巨大压力,将使就业长期处于高压状态,使社会保障面临严峻挑战;四是缩小城乡公共服务之间差距的任务日益紧迫。社会事业公共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十分落后和农牧民难以均等享有发展成果,是增强社会公正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如何改变农村牧区社会发展落后面貌和缩小城乡社会发展差距,仍将是今后较长时期内需要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五是社会事业投入还难以得到必要的保证。由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中央财政的依存度高,在国家缺乏社会事业财政资金稳步增长机制和地方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事业多渠道筹资机制的情况下,能否保证对社会事业持续、稳定的投入,将影响整个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六是传统社会管理体制难以对未来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进行有效的调控。随着市场化改革向纵深发展,社会转型过程中引发各种社会风险的可能性将会增加,潜在的社会安全隐患也可能随时出现。总的来说,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大于挑战,只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机遇,加大社会投入,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努力战胜发展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矛盾,社会事业必将提高到一个能够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相适应的发展水平。
三、社会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一)社会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
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加快社会发展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主线,以提高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上,把社会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十一五”及到2020年全省社会发展要坚持以下指导方针: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出发,逐步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发展愿望,把人的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转变发展的手段和途径,着力提高社会发展水平。
2、坚持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提高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刑事犯罪、传染病、生态危机、食品安全等的能力,关注和重视社会转型期的分配不公、贫富差别、三农问题、就业问题、公民权利保障等潜在的社会风险,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
3、坚持确立政府在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强化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避免发生“越位”、“错位”和“缺位”。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
4、坚持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大力调整社会事业结构,优先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强化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的发展,扩大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资源的供给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要,保证公民享有基本服务的权利平等与机会均等,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社会权益,保障社会民主、公平、公正和稳定。
5、坚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着力解决社会发展“一条腿短”的问题。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大对农村牧区,特别是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缩小城乡社会发展差距。
2020年社会发展的远景目标:一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赋予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人人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发展成果。二是人口发展更加适应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及人力资源开发的需要,到2020年末,全省人口总数控制在625万人以内,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4.26‰和6.60‰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6%以上。三是就业比较充分,就业结构和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就业机制更加完善,就业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到2020年,全省城镇从业总人数达到135万人左右,比“十一五”末增加25万人,城镇失业率控制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四是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国民教育水平和人的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满足人才培养、提升人力资本和增强就业能力的水平全面提高。到2020年,城镇地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各类技术培训得到大力发展,基本满足社会需求和就业需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左右,各类高等教育在校人数达到8万人以上,其中研究生在校人数达到0.3万人以上。教育信息化达到较高水平,教育布局结构更加合理,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建立。五是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能够适应扩大卫生服务能力的需要,城乡卫生保障体系比较健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全省农牧民,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基本得到满足,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到2020年,婴儿死亡率下降到30‰,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00/10万,全省人均期望寿命上升到72岁。六是旅游业成为青海国民经济的强力支柱产业,青海成为世界知名的高原特色生态旅游目的地。到2020年,全省接待国外游客60万人次,创汇1.8亿美元,接待国内游客200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130亿元。七是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基本建立起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社会成员公平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体系比较健全,城乡贫困人口和社会弱势群体有效获得社会救助和各种专项救助。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更加富裕,民主和法治更加健全,社会更加和谐。
(二)“十一五”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1、人口目标:全省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到2010年总人口控制在575万人以内。
2、就业目标:五年累计安排城镇就业15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300万人次,“十一五”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3、教育目标:“十一五”末全面实现“两基”目标,省内主要城镇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0年小学毛入学率达到106%,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2%,高中毛入学率达到7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3%,在校生达6万人。
4、卫生目标:到2010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人口覆盖率达到95%,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0%;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60%,农牧区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全省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1岁。
5、社会保障目标:到2010年全省享受养老保险人数达到63万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70万人,享受失业保险人数达到37万人,享受工伤保险人数达到30万人,享受生育保险人数达到18万人。
四、“十一五”期间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实现“十一五”期间的社会发展目标,必须切实抓住关系全局和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各项主要发展任务,并以相应的投入与项目建设支撑作为实现发展的手段和保证。
(一)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根据全省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工业化进程和城镇化建设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全省人口布局。继续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控制人口增长,重点做好农村牧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完善县乡村服务网络,提高农村牧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扩大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解决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养老问题,继续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引导群众少生优生。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和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搞好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服务,提高人口素质。采取有效措施,扭转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状况。到2010年末,全省总人口控制在575万人以内,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6.84‰和9.98‰以内,“十一五”年均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6.31‰和10.00‰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3%以上。
“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工程:
实施少生快富扶贫等工程。
(二)积极扩大劳动就业:继续把促进就业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和优先发展的目标,切实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形成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劳动就业机制。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在建立完善西宁市和各州、地(市)劳动力市场的同时,加强省级劳动力市场建设,以统筹规划和调控城乡劳动力有序流动。全面落实有关促进就业的税收减免、社保补贴、小额贷款等各项优惠政策,扶持和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设立援助基金,扩大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解决好困难企业和弱势群体就业问题。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培训工作,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体系和以企业需求为主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适应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需要,加强农民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同时加强失业调控工作,缩短失业周期,合理分散失业压力,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限度内。
“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工程:
实施就业服务体系信息化工程、劳动力市场建设工程。
(三)全面发展教育事业:要把教育放在实现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地位。“十一五”期间初步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发展均衡的现代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着力抓好义务教育布局调整、校舍建设、设施配置,实施好寄宿制学校建设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系。要营造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公平竞争的环境,鼓励和支持多种所有制办学,促进社会资金投资办学和出资助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义务教育由政府负责,政府对困难学生给予资助的教育投入机制。到2007年全省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实施优质高中扩招工程,扩大异地办学规模,到2010年全省城镇基本普及高中教育。整合优质高教资源,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改善高校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力争列入国家重点学校、重点试验室建设项目,跻身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优化学科和专业结构,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实施职业教育专项建设工程,力争建设20所职业和技工学校、4个省级实训基地、完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提高人力资源就业能力。利用省部共建,集中力量办好一所综合性大学。
“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工程:
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和技工学校基础设施及4个省级实训基地工程、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日元贷款西部人才项目和科威特政府贷款西宁市薄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
(四)不断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加大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增强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提高国民健康水平。进一步健全覆盖全省、功能较为完善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农村卫生体系、城市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环境卫生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实施好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设、鼠疫防治体系建设和省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建设项目。着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分步建设包括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所)、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力争覆盖全省90%以上的农牧民,基本解决广大农村牧区群众看病难、就医难的问题。推进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到2010年,全省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婴儿死亡率下降到32.83‰,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06.5/10万,全省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1岁。
“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工程:
实施全省县、乡两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省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能力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和青海省鼠疫防治体系建设项目。
(五)积极推动文化、新闻出版事业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办文化的积极性,以国家办文化为主导,实行国家、社会、个人共同办文化,政府投入、社会力量、土地转换等多渠道筹资进行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档案馆、青少年活动场所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改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和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在实施县县有“两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乡、村级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文化事业向基层延伸。实施文化创新、产业拉动和“走出去”三大战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培养文化市场主体,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加强“艺术精品工程”建设,充分挖掘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搞好对民族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提高公共文化产品质量,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
新闻出版要加快改革步伐,创新机制,促进出版业的繁荣和发展。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监督和管理,继续实施精品图书战略,发展地方特色文化的出版,扶持和巩固民族出版,努力培育网络出版,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强对出版物市场和网络出版的管理,更好地为全省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工程:
实施全省县、乡、村三级文化网络建设工程、青海省高原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塔尔寺总体维修工程、青海剧场改造工程以及包括全省文物、文艺、新闻出版、图书等全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六)全面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继续把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扩大覆盖面上 ,把覆盖的重点放在农村牧区,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尤其是加大西部广大牧区的投资。继续实施“西新工程”第三阶段第三期与第四期的建设任务和州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省电台、电视台数字制作、播出系统,提高节目的播出和传输质量。建立青海藏语卫视频道。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向不通电的行政村和已通电的自然村及农牧户延伸,到2010年,全省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广播90%,电视95%。
“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工程:
实施广播电视“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广播电视数字化改造工程和县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立藏语卫视频道,实施日元贷款购置广播电视中心设备及广电中心配套土建工程。
(七)提高体育发展水平:大力提高群众体育普及程度,全面提高各民族群众体质和健康水平,加强竞技体育发展。继续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形成“两地、一圈、一中心”的体育发展格局,即青海多巴高原训练基地、大众体育健身休闲营地、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和环青海湖民族体育圈及西宁市南门外青海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积极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办符合国民消费的各种体育健身娱乐市场和体育经营活动,加快体育产业化进程。到2010年,我省国民体质主要指标争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工程:
实施城乡基层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工程,农村建设灯光球场、健康路径等基础设施,加快省体育中心建设,实施环青海湖民族体育圈建设等工程。
(八)培育壮大旅游产业:坚持把旅游产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龙头、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的特色产业来发展,尽快形成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发展格局。充分利用我省独特的高原自然生态、宗教文化和民族风情等旅游资源,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着力打造环西宁“中国夏都”旅游圈、环青海湖风光和体育旅游圈、青藏铁路世界顶级旅游带、黄河上游水上明珠旅游带和三江源生态旅游区“两圈两带一区”旅游品牌,努力把青海建设成全国著名的高原特色生态旅游目的地和科考登山探险等特种旅游基地。加强旅游业发展的区域合作,建立完善旅游服务网络,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发展壮大一批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创新旅游产品营销方式,全面提升旅游产品的形象和竞争力。推进旅游业对外开放,实现旅游产业规模化、品牌化。进一步培育旅游市场,强化旅游管理和服务,形成规范的旅游服务机制。大力发展旅游交通、餐饮住宿、文化娱乐、运动休闲和旅游购物等相关行业,提高综合服务水平,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形成带动经济发展的综合产业体系。到2010年,接待国内游客1000万人次,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使旅游业成为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
“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工程:
实施全省重点旅游景区项目建设和景点建设、青藏铁路旅游带景区开发工程和旅游产品开发建设工程。
(九)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阶段和水平相适应、制度比较完善、管理比较科学、体系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使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解决转轨时期的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逐步将非公有制企业、有条件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牧民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参保率,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继续搞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资金支付力度,逐步解决养老金收支缺口及做实个人帐户的补助资金。到2010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万人。
“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工程:
实施“金保工程”即全省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工程。
(十)积极发展民政、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强化城乡民政工作。(1)全面建立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优抚保障、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及教育、司法、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低保工作运行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推进分类施保;(2)进一步提高灾害紧急救援能力,完善救灾救济制度。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和仓储设施建设,推进灾情信息化管理,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3)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4)全力做好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不断完善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退役士兵安置就业、自谋职业和扶持就业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形式的安置保障体系;(5)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牧区专业经济协会和社会公益服务组织,规范各类民间组织,强化登记管理工作。加大殡葬事业投入,大力推进殡葬改革;(6)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积极探索国家资助为主,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新路子。逐步建成以省级有示范性福利服务机构,各州(地、市)有区域性福利服务中心,县县有福利机构,社区有福利服务站点,乡镇有敬老院为主要内容的五级福利服务网络,逐步完善以居家供养为基础、社区照顾为依托、院舍服务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及其他社会弱势群体的福利和服务水平。
稳步发展残疾人事业:按照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发展目标,大力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残疾人生存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得到加强,增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结合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继续推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普及与提高,大力发展各类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强化残疾人就业保护和就业促进措施。扶持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切实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稳定解决其温饱问题。
“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工程:
实施省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孤残儿童福利设施建设项目、敬老院及五保对象住房建设、殡仪馆建设项目和全省社区便民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五、政策措施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社会发展环境。一是要按照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确立政府在发展社会事业中的主导地位,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把更多的力量放在公共服务建设和公共政策制定上。加大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责权明确、调控有力的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社会管理模式。二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社会事业资源的作用,凡是市场能够提供的服务和进行自我调节的领域,政府应主动退出,集中人财物力去做应该由政府承办的要务和必须由政府维护公平的领域,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弱势群体保护、公共文化体育和公共安全等。三是为确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建立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工作制度,改进政府对社会发展管理的调控方式。通过制定和实施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动态监测省内区域和行业的发展水平与变化,重点解决社会发展差距和薄弱点,准确把握全省社会发展进程。
(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建设。一是切实保障教育经费稳定增加。调整公共教育经费分配格局,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足额到位,增加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加大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继续支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重点项目的建设。二是确保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资金足额到位。加大对对救助性扶贫、教育扶贫、移民扶贫的扶持力度,重视解决农村牧区因病因灾返贫问题,加大农民工就业前培训力度。三是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增加对流行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的投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重点支持农村卫生院建设,实行对贫困农民的医疗救助,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档案馆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
(三)开发人力资源,提升人力资本。我省劳动力供需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矛盾同时并存,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快速转移,新增劳动力就业与失业人员再就业等问题相互交织,就业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所面临的最突出矛盾。为应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调整的挑战,必须开发人力资源,提升人力资本。一是要加强基础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是提高人力资源素质的基础性领域,也是产生新增人力资本的主要部门。要继续大力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强基础教育,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发展,强化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提高国民文化素质。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卫生监督,改善环境卫生,大力发展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运动,提高国民健康素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文化繁荣,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国民精神素质。二是要拓宽发展途径。增加人才资本投入,提高人力资源开发,将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更好地结合起来,探索和开辟多渠道的投资机制、多样化的发展途径。三是要选准发展重点。在全面加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提高人力资源的就业能力。四是要完善资源管理。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人力资源投资保障机制,改革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建立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完善人才市场,建立能够激励人尽其才的收入分配机制,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本投入和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推进社会事业单位改革,增强发展活力。一是推进社会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社会事业单位按照承担任务的公益性程度,以及营利和非营利性质,划分社会事业单位类型。对公益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经济政策、管理和运行模式。公益性事业单位,为社会全体人群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投资举办,财政全额拨款,执行政府确定的价格政策和免税政策;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为社会主要人群提供基本和准公共服务,由社会、企业或个人投资兴办,自我运行发展,或由政府出资购买其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和部分免税政策;营利性事业单位,为社会部分人群提供较高水平和个性化的服务,由社会、企业或个人投资兴办,自我运营发展,以赢利为目的,实行价格放开和政府相应的税收政策。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应当成为社会事业发展的主体。二是深化社会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公益性和非营利事业单位要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同时要建立竞争性劳动人事
制度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制度。三是推进营利性社会事业单位产业化进程。制定完善金融信贷、收费价格、税收以及财政性资金投入等经济政策,支持营利性社会事业向产业化发展,鼓励采取多种所有制形式兴办社会事业,培养市场主体,扶持支柱产品,鼓励公平竞争,规范市场行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实行社会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可选择卫生行业进行试点。社会事业产业化,首先要推进文化、体育产业化发展。
(五)防范转型期的社会风险,提高构建安全和谐社会的能力。当前我们正在完成从计划经济为特征的总体社会向以市场经济为特征的多元化社会转变。在实现工业化、城镇化的同时,不断涌现出新的社会矛盾,既有分配不公、贫富差别、三农问题、就业问题、公民权利保障等影响社会安全的问题,又存在各种自然灾害、刑事犯罪、传染病、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问题,需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大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提高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社会风险预防意识,发挥政府防范和控制社会风险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社会风险管理和应急体系;采取有效政策和调控措施,解决分配不公、富贫差别和公民权利保障等问题。有步骤地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采取积极的就业政策,广开就业门路,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和社会就业问题。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听证、信访和社会民情收集分析等制度,广泛听取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创造社会成员参政议政的条件,强化群众对社会管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社会融合,建立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