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利发展与改革面临的形势
青海省国土面积为72.23万km2。全省划分为1个市、1个行署、6个州、49个县(市、区、行委)。截止2004年底,全省人口538.6万,国内生产总值455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8448元。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是长江、黄河、澜沧江、黑河的发源地,素有“江河源头”和“中华水塔”之称,是一个面积大、人口少、资源富、经济穷的不发达地区。
青海水力资源得天独厚,总理论蕴藏量2337万KW,居全国第五位。矿产资源也十分丰富,已发现各类矿产123种,其中有56种居全国前10位,储量居全国第一位的有11种,第二位的有4种,第三位的有6种。
青海的水利事业,虽已有两千多年的悠久的历史,但直到建国前夕,仅有一些简陋的水利设施,全省有效农田灌溉面积74万余亩。建国50多年来,水利建设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四少”(水利基础设施少、项目储备少、专业人才少、地方财力投入少)、“三低”(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低、水利工程标准低、管理水平低)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需要快速壮大,才能适应青海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一)需求分析
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水利发展的需求
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的《青海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目标体系表》,到2020年与水利发展要求相关的指标为: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现值的1014美元,2010年达到1600美元,2020年达到3400美元;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现值的1817元, 2010年达到的3000元,2020年达到6000元;
农牧区人均生活用电量由现在的每年25KWh,2010年达到100KWh,2020年达到200KWh;
农村牧区“三通”入户率由现在的12%,2010年达到60%,2020年达到80%;
森林覆盖率由现值的3.1%,2010年达到5.1%,2020年达到8%;
全社会总人口现值为538.6万人,2010年控制在575万人以内,2020年控制在625万人以内。
“十一五”及2020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构想是:实现一个目标,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增强两个推动力,即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抓好三个环节,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协调发展;突出四个重点,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特色经济,加快社会进步;完善五大体系,即现代市场体系,政府调节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社会信用体系;提高六个水平,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工业化水平,城镇化水平,农牧业产业化水平,社会发展水平,对外开放水平。
从“十一五”到2020年,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对水利发展有五个层次的需求:
(1)饮水安全需求,要有足够的卫生饮用水,解决城乡饮水安全特别是广大农牧民的饮水安全问题;
(2)防洪安全需求,要解决好重点城镇、主要河道和山洪危害严重地区的防洪安全问题,为城乡广大人民群众以及国民经济重要基础设施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3)粮食安全用水需求,特别要解决好湟水流域的缺水和水质污染问题;
(4)经济发展的需求,随着全省经济总体的发展,农牧业特色产业开发和经济结构调整,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供水总量、水资源的区域和行业配置提出新的要求;要加强农业灌溉工程的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要加强小水电建设和电网配套,提高供电覆盖率,解决广大牧区主要城镇和乡村的缺电问题;要加强饲草料基地和天然草场的水利工程建设,改善牧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5)生态环境改善的需求,青藏高原属于地球的第三极,青海是三江源头,这种区域和生态的特点决定了青海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特殊地位,要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点上治理、面上保护”的原则,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提供生态用水。
2、科学发展观对水利发展的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青海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牧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实际要求出发,确保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水利发展的需求。
坚持全面发展,就是要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提高管理水事能力,增强水利自身发展能力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水利发展。
坚持协调发展,就是要处理好“五个统筹”的关系。特别要重视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力度缩小城乡差别。
坚持可持续发展,就是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3、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发展的要求
水利建设与发展要满足我省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在“十一五”期间,要保持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人均GDP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国中等水平。
4、经济体制改革对水利改革的要求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大,为了适应这一形势,水利要逐步推进和深化水利管理改革。
5、水利发展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改善中的地位和作用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将为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条件、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青海水利发展现状
1、青海水利所处的发展阶段
青海的水利事业,虽初具一定的规模,但和全国大多数省区相比,差距是很大的。主要表现在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资源开发利用困难,局部地区缺水严重,重点城镇防洪能力不足,农村电气化水平不高、部分河段水质污染严重等等,水利设施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三大瓶颈(交通、水利、电网)之一。按照工程水利、资源水利和现代水利三个不同阶段划分,属于初具规模的工程水利阶段。加快水利事业的发展,是全省“十一五”及2020年远景规划的重要任务。
2、水利建设现状
截止2004年底,全省共有各类水利工程7000余项,蓄、引、提水工程年供水能力达到33亿m3。其中水库150座,总库容7.48亿m3,万亩以上灌区72处,万亩以下渠道1032条,提灌站794座,机井622眼,人畜饮水管道1616项。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556万亩,其中农田382万亩,林果27万亩,草原灌溉147万亩。累计解决了农牧区368万人、1522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兴修小型水电站158座,总装机容量30万KW,有10个初级电气化县达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203km2,300多条小流域达到治理标准。东部干旱山区兴修水窖14.48万眼,兴修基本农田316万亩,在重点河段兴修堤防598km,达标堤防80km。这些水利设施在抗御水旱灾害、发展工农牧业经济、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2001-2004年,全省水利投资规模达36.75亿元,为建国以来水利总投资的43%。
“十五“期间,水利建设的主要成就有:
(1)国家投资,我省自行建设的最大水利工程“引大济湟”一期工程—黑泉水库和世界粮农组织援建工程WFP5717项目的化隆后沟、循化永丰、平安六台三座小(一)型水库和灌区相继建成投产,湟中县盘道水库建设进展顺利,这些骨干型水利工程对于发展灌溉面积和提供水源保障将发挥重要作用。
(2)防洪保安全措施得到加强,西宁、大通、平安地区的湟水河防洪工程及玉树州结古镇、果洛州大武镇、海西州德令哈市的河道堤防相继开工建设并开始局部发挥效益;全省有24座重点病险水库得到除险加固。
(3)水土保持治理工作继续稳步发展,治理面积824km2。
(4)湟水流域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有效推进,完成灌区配套60万亩,节水灌溉20万亩。
(5)解决了农牧区122万人、483.62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
(6)新建小水电装机容量8.99万KW,久治、班玛、同仁、贵南、称多、玉树等6个电气化县初见成效。
(7)水利规划及前期工作取得较大的进展,全省重点流域湟水、格尔木河、巴音河、隆务河四个流域的综合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查,一批重点专业规划和工程规划如引大济湟工程规划、湟水流域等四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青海省牧区草原生态建设水资源保障规划、青海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规划、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规划、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规划等得到批复和进行实施,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工程初步设计通过审查,湟水北干渠、调水总干渠及蓄积峡水库、扎毛水库三项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已分别报上级有关部委审定,这些工作为编制和实施“十一五”规划奠定了基础。
(8)水利依法行政和改革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在水利社会管理方面,全省各地水利局已经全部改为水务局,为实施水资源统一管理奠定了基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逐渐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已有良好的开端;水利执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执法,拆除了西宁市南川河上麒麟舫等河道内的违章建筑;在水利改革方面,按照国务院和水利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改革工作和供水价格、水资源费征收及管理改革、厅属事业单位改革及政企脱钩、企业改制工作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9)在水利科学研究方面,“十五”期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五年来先后完成了《江河源主要生态区生态恢复研究与示范》、《青海省河湟谷地干旱荒坡生态恢复研究与示范》、《柴达木盆地节水灌溉技术》、《柴达木盆地农田与草地退化植被恢复示范区(都兰)》、《新能源提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高寒干旱区节水技术试验示范》、《湟水流域浅山丘陵区雨水集蓄利用试验研究》等12个国家“十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和水利部、省科委的试验研究课题,其中有5个项目获得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2个项目获得厅科技进步奖,正在进行试验研究的还有《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水利部和省科委部署的课题。
此外,在水文站网和水文基地建设、水环境监测中心以及三江源水文巡测基地建设等方面,也如期实现了规划目标。
对照原定的“十五”规划,“十五”前四年执行中,实施较好的项目有:防洪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水电、人畜饮水、水利科研和前期工作等。实施差距较大的有四年净增灌溉面积8.49万亩,仅为原规划76.65万亩的11%,水土保持治理面积仅为原规划3700km2的22.26%,节水灌溉面积为原规划30万亩的67%,到位投资仅为原规划投资77.73亿元的47.3%。上述情况反映了我省当前现实情况下发展灌溉工程、进行生态治理的难度,也反映了水利资金投入的严重不足,对于编制今后规划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三)存在问题
1、水利基础设施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骨干型调蓄工程不足。我省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在人烟稀少的青南地区分布了63%的水资源,而用水量较大的东部湟水流域和柴达木盆地仅分布了12%的水资源。湟水流域、黄河沿岸台地和柴达木地区工业用水、农业灌溉用水都非常紧张。随着这些地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因此,“十一五”期间我省水利的重点是优化水资源配置,通过建设一批控制性的水利骨干工程,努力改变工程性缺水状况。
(2)农业灌溉设施不足。全省现有耕地832万亩,而有水利灌溉设施的耕地只有371万亩,没有水利设施的460万亩耕地,大部分属于我省称之为浅山的干旱山区,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水源奇缺,若有条件发展灌溉工程,粮食和经济作物产量可以成倍增长。
(3)牧区水利发展落后。青海省牧区有5亿亩草场,但草原灌溉及饲草料基地比重极小,靠天养畜的局面长期得不到改善。由于受全球气候的影响和过度放牧等原因,草场退化、荒漠化、沙漠化严重,除了有赖于国家重点生态保护区项目的实施外,应加大草原水利建设的力度,因地制宜发展草原灌溉和饲草料基地灌溉。
(4)城乡饮水问题依然严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城市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迅速增加,需要扩充水源,西宁及东部农业区需要增加供水3亿m3,由于饮水困难标准的改变,供水不足以及高含氟、含砷等原因造成全省农牧区尚未解决饮水困难的总人数尚有173万人。
(5)防洪安全保障能力低
防洪基础设施薄弱主要表现在各州及行署所在地的城镇防洪工程尚未完全建成,防洪能力不能达标。大部分县城和重点乡镇基本没有防洪设施,城镇和部分人口较密集村庄的周边一些有山洪、泥石流危害的沟道没有进行治理,直接威胁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亟待建立一套完整的防洪工程和管理、调度体系。
(6)农牧区缺电形势依然严峻
目前水利部门负责管理的小水电供电区域通电率不到60%。边远的青南地区玉树州的杂多、曲麻莱、囊谦三个县及果洛州的久治、班玛、玛多三个县缺电严重。为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实现以电代燃料保护生态环境,应加大小水电投入。在国家电网覆盖的水电资源开发条件较好的其他地区,如黄河干流、大通河、曲什安河、格尔木河、隆务河、宝库河等流域引导和鼓励以市场开发为主的水电资源,建立和完善电网,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2、水土流失面广量大,任务十分艰巨
据水利部第二次遥感普查结果,全省土壤侵蚀面积35.19万km2,占国土总面积的49%,近二十年来,虽然加大了治理力度,每年也只能治理200多km2,累计达到7203km2,仅占东部黄土丘陵区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7%。由于受气候变化、人类活动、过度放牧和草原鼠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全省草原退化面积共达6.67万km2,草原沙化面积已由建国初期的5.33万km2增加到现在的12万km2,每年增长1300km2。退化速度远远大于治理速度。普遍出现雪线上升、冰川退缩、河流产水量减少、湖泊萎缩、干涸现象。青海湖及其它众多的内陆湖泊水位逐年下降,青海湖水位近百年来平均每年下降12.5cm,我省生态环境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任务十分艰巨。
3、水利管理工作薄弱。主要表现在基层管理单位管理力量薄弱,队伍不稳,人员素质低,加之现有设施老化失修严重,水费征收不力,农田建设需要加强,基层管理单位缺乏运转经费和工程维护费等,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发挥。
(四)水利发展的有利条件与制约因素
纵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水利事业发展的需求、水利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省“十一五”水利发展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制约发展的一些不利因素。
1、水利发展的有利条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水利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1)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发展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奠定了水利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
(2)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政策和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3)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政策和资金会进一步向西部倾斜。
(4)三江源生态和水环境问题逐步得到水利部和流域机构的重视,已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项目进行实施。
(5)我省各级党政部门都非常重视水利工作,广大干部群众从长期的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穷在水上、苦在水上、希望也在水上”的道理,形成了全省上下非常关注水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6)我省水利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础。经过50年的建设,不仅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具备了一定的物质基础,而且在水利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培养造就了一支能适应高原环境的水利骨干队伍,水务一体化管理在逐步形成以及依法治水、科技兴水、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等工作不断加强为加快水利发展奠定了基础。
2、水利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1)我省水利项目在国家立项的难度越来越大。一方面,受地形、地貌、光、热条件等自然因素的影响,我省水利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相对较低而单位投资相对较高,另一方面,国务院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后,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将更加严格,要求有规划作为依据,要求通过严格的基建程序,要求通过专家评估,项目通过国家审批的难度会明显加大。
(2)资金方面难以满足水利建设的需要,国家继续实施宏观调控,中央国债投资总规模逐步减少,中央用于地方水利项目资金将会减少。而我省地方经济总量少,公共财政能力弱,虽说每年对水利投入都有所增加,但总量上对水利的投入非常有限。另外,地方水利基金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3)由于我省在国家总体布局中属生态保护区,水利工程面临的生态问题将越来越突出。
(4)体制不顺,水资源统一管理的体制尚未理顺建立。各州县虽已进行了水利局到水务局的水务一体化改革,但由于多种原因,涉水事务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新时期治水思路,紧紧抓住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工程性缺水、资源性缺水、调控能力不强这个主要矛盾,以引大济湟工程为重点,千方百计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水利各项改革,强化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保障饮水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生产用水安全、生态环境用水安全,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维护和实现好全省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发展和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与人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饮水安全、防洪安全等水利问题。
2、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水利建设要坚持人水和谐的核心理念,水土保持要充分发挥自然修复能力,防洪工程要努力体现自然性与生态性。努力做到在与自然和谐共处中,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3、坚持统筹发展的原则。统筹城乡水利发展。一方面,要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另一方面,要加快城市水利发展,重视城市供水、防洪、节水治污能力建设,推动城市水务体制改革;统筹区域水利发展。考虑不同区域水资源条件和生产力布局、经济结构,合理确定水利发展的目标、建设规模。
4、坚持节约保护与开发配置并重的原则。在努力解决我省工程性缺水问题的同时,要把节约用水作为革命性措施放在优先位置来抓,节水为主,治污优先,兴建节水治污工程,转变用水方式,调整生产布局和产业结构,合理开发、科学配置、高效利用水资源。
5、坚持与实际相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国家公共财政状况和投资政策以及我省经济发展的水平,在深入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要求的基础上,明确水利发展的重点,合理确定水利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坚持扩大能力与巩固提高相结合,提高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坚持水利建设与水利社会管理并重的原则。通过不断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水利为小康社会提供的五大安全保障的物质基础;通过强化政府对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逐步建立洪水管理制度、水量分配和水权制度、水资源保护制度,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法制,才能更好地发挥水利基础设施的能力。
(三)总体思路
从我省水利所处在工程水利阶段的客观实际出发,以大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强化水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为主线,一手抓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手抓水行政管理与制度建设,两手都要硬,从根本上改变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不利局面,提高水资源管理和涉水事务管理能力,支撑和推动实现水利跨越式发展。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快水利骨干工程和配套工程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大中小并举,通过“六小工程”中水利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水利建设向农牧区、农牧业和农牧民倾斜;通过兴建水利骨干工程,解决重点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加强水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方面,一要依法治水,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二要进一步深化水利改革,以改革促发展。
(四)规划水平年
本规划基准年为2004年,预测到2005年,水平年为2010年和2020年,以2010年为重点。
(五)规划编制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马凯同志在全国“十一五”规划编制准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2、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4、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编制工作大纲。
5、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及2020年远景目标(送审稿)。
6、青海省“十一五”水利发展与水安全规划思路报告。
7、有关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如引大济湟工程规划、湟水河流域综合规划、格尔木河流域综合规划、巴音河流域综合规划、隆务河流域综合规划、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青海省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规划、青海省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建设规划、青海省草原生态建设水资源保障规划、青海省水功能区划等。
三、水利发展与改革的目标
(一)水利发展的目标
1、防洪目标。到2010年,州地市级城镇重点防洪段基本达标,主要河流重点段堤防建设达标,小(一)型病险水库全部得到除险加固,山洪灾害易发生重点治理区初步得到治理,防洪应急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到2020年,重点城镇防洪基本达标,主要河流堤防建设达标,山洪灾害得到基本治理,各类防洪工程实现良性维护和运行,充分发挥防洪减灾效益;洪水资源利用程度得到提高,完善防洪减灾社会保障制度,与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形成。
2、供水目标。到2010年,建成引大济湟调水工程,开工建设石头峡水利枢纽工程,湟水流域资源性缺水问题得到缓解。建成卡加、扎毛、恰让、下湾、建设堂等5座水库,开工建设文祖口、小南川二期、巴音河蓄集峡水库等工程,解决区域性缺水矛盾。全省新增年供水能力3亿m3,达到36亿m3。城市及重点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8%,供水标准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村镇自来水供水入户率达到60%;解决农牧区1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到2020年,建成石头峡水库、蓄积峡水库以及文祖口等重点水源工程,全省再新增年供水能力达到9亿m3,达到45亿m3。城镇和农村供水条件进一步改善,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基本形成与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供水体系。湟水流域、柴达木盆地等重点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3、节水目标。到2010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490m3以内;农业灌溉水的利用系数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0.40;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65%,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200m3;城市(镇)供水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2%以内,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60%。
到2020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240m3以内;农业灌溉水的利用系数再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0.50;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80%,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140m3;城市(镇)供水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0%以内,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80%。
4、农牧区水利发展目标。到2010年,建成湟水北干渠灌区(一期)开工建设盘道水库灌区、李家峡灌区、公伯峡灌区,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3万亩;基本完成湟水流域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开工建设柴达木绿洲、海南台地、黄河谷地等三大灌区的重点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因地制宜建设水窖、涝池等小型水利工程,增加蓄水容积200万m3以上,为5万亩基本粮田提供补充灌溉条件;新增节水灌溉饲草料地10万亩;新增农村小水电装机新增小水电装机12万KW,全省小水电装机容量达到40万KW,完成4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到2020年,建成湟水北干渠灌区(二期)、公伯峡水库灌区、李家峡水库灌区、湟水西干渠等灌溉工程,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00万亩;基本完成柴达木绿洲、海南台地、黄河谷地等三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继续建设水窖、涝池等小型水利工程,增加蓄水容积500万m3以上,为12万亩基本粮田提供补充灌溉条件;新增节水灌溉饲草料地20万亩;新增农村小水电装机新增小水电装机20万KW,全省小水电装机容量达到60万KW,完成6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5、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和水资源保护目标。到2010年,水利口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km2,其中兴修基本农田25万亩;实施生态修复面积5000km2;建设淤地坝334座。湟水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50%以上,巴音河、格尔木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城镇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城市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通过建设西宁市第七水厂,由黑泉水库供水,关闭西宁地区地下水源及各单位自备水源,西宁市北川地下水超采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到2020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0km2,基本完成我省宜修基本农田任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0000km2;建设淤地坝449座。到2020年,湟水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河流变清,巴音河、格尔木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省内其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城镇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
6、水文及水利信息化建设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成水利信息网、全省水利数据中心和安全体系,全方位构建水利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完成防洪抗旱指挥系统工程(一期)和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启动水质监测与评价信息系统以及其他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基本形成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
到2020年,进一步扩展和完善已建的计算机广域网络,建成覆盖县级以上水利单位、干支流控制性水库的宽带计算机网络;全面建成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等各级应用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形成以宽带计算机网络、基础数据库群、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若干业务系统构成的数字化的现代高效的高原水利信息化架构。
(二)水利改革与管理的目标
1、水利改革的目标
2010年,基本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用水效率,保障水利工程的维护和供水单位的正常运行;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民营水利,增强基层水利发展活力;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在湟水流域、格尔木河流域开展流域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实现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统一调度和优化配置;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形成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较为稳定的水利投资体制;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建立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继续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实现对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水利管理的目标
(1)洪水管理方面
到2010年,完成制定主要河流和重点水库洪水风险图;初步建立重点城镇山洪泥石流灾害预警体系。
(2)水资源管理方面
到2010年,初步建立以水权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重点地区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完成修订现行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和标准,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3)在水资源保护管理方面
到2010年,建立以水功能区管理为基础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建立全省水源地保护制度。
(4)在节水管理方面
到2010年,推广节水型社会试点,探索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促进节水的社会化,水资源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四、水利发展布局和主要任务
(一)现状水利发展布局存在问题分析
1、东部干旱农业区资源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并存
我省东部干旱农业区普遍缺水,尤以湟水流域为重。一是湟水流域以全省5.8%的水资源可利用量,支撑着全省60%以上人口的生产生活,创造着全省60%以上的GDP总量,资源性缺水日趋严峻。二是黄河谷地水低田高,现有水利工程简陋且老化失修,水利基础设施难以支撑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三是东部干旱农业区农业灌溉设施薄弱,工业生产用水不科学,城市水利起步晚,水务管理不规范,防洪减灾体系不完善,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体系亟待健全。
2、柴达木盆地资源型缺水问题突出
柴达木盆地是青海省最为干旱的地区之一,全区水资源总量只有52.7亿m3,可利用水量仅为9.5亿m3,分别占全省总量的8.4%和6.9%。加之缺少控制性水利骨干工程,节水措施不健全,难以充分发挥水资源效益。
3、环湖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缓慢
这一地区大都处于农牧结合部,既有小块农业区,又有牧业区。在水利建设方面,既不是农业水利重点建设地区,又不是牧区水利重点地区。现状水利布局一是农业区水利基础设施不足,二是牧区水利发展落后,三是人畜饮水问题依然严重,四是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比较薄弱,草场退化、沙化、盐碱化逐年递增,青海湖周围的生态恶化将对西宁和东部农业区造成直接威胁。
4、三江源地区生态水利建设任务艰巨
三江源地区生态十分脆弱,草原退化、沙化严重,治理任务十分艰巨。但目前综合治理措施尚未出台,对水利建设方面的要求尚不明确,相关的前期工作还没有开展,亟待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建立一套有各部门明确分工,密切协作的组织机构,共同进行工作。
(二)水利发展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按照水利发展体系布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划。
1、防洪减灾方面
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重点做好城镇河道防洪堤建设以及城镇周边沟道治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因地制宜、因害设防。
我省长江、澜沧江流域人烟稀少,以自觉规避洪灾风险为主;黄河干流由于由龙羊峡、李家峡等电站水库的调节作用,流量较为稳定,规划对贵德县城、循化县城、民和县官亭镇等重点河段和沿黄提灌站进行适当防护;中小河流和沟道由于流域水土流失严重,洪灾频繁,泥石流威胁较大,其防治体系主要是结合全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以流域为骨架,小流域为单元,以县域为基本单位,综合措施总体布局;继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完成纳入水利部规划的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
(1)大江大河堤防工程
“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青海省黄河干流堤防工程,主要建设贵德、循化、民和等险工险段护岸以及重点提灌站防护工程,投资1500万元。
2011~2020年续建青海省黄河干流堤防工程,投资17484万元。
(2)中小河道治理及城市防洪工程
“十一五”期间建设州(地、市)府所在地城区防洪工程、湟水河县城段防洪工程和格尔木河堤防工程等17项防洪工程,建设堤防123km,投资65720万元。
2011~2020年续建并完成“十一五”期间建设的城市防洪工程,并开工建设湟水干流重点河段治理工程、其他重点城镇防洪工程等26项防洪工程,建设堤防164km,投资100719万元。
(3)山洪灾害治理工程
“十一五”期间对西宁、大武镇、结古镇等重点城镇周边的山洪沟、泥石流沟和滑坡进行治理,投资12000万元。
2011~2020年对我省祁连、门源、大通、海晏等20个县城镇周边的山洪沟、泥石流沟和滑坡进行治理,投资312448万元。
(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十一五”期间除险加固胜利、合什加、大石滩等小型水库14座,对水库坝体进行整修、坝肩渗漏处理以及整修放水洞,更换放水设施等,投资18410万元。
2011~2020年除险加固黄茨滩、斑沙尔等26座小型水库,投资8047万元。
2、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与配置方面
以尽快解决湟水流域资源性缺水和重点区域工程性缺水为目标,切实加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的力度,增强水资源调配能力。把节水放在突出的地位,建设节水型社会。大力发展节水农业,以渠道硬化为主,对大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对小型灌区进行维修改造,在有条件的地区试验和推广喷、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充分发挥水价的经济杠杆作用,强化工业和生活节水。对用水紧张的湟水流域和格尔木地区,加快开展水权制度改革步伐,加快推进节约用水试点工作,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从体制上解决无序开发等问题,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
(1)大中型调水工程
“十一五”期间建设完成调水总干渠工程,开工建设石头峡水利枢纽工程,“十一五”末年调水量达到3.6亿m3,投资137798万元。
2011~2020年续建并完成石头峡水利枢纽工程,投资106200万元。
(2)供水水库工程
“十一五”期间建设完成卡加水库、扎毛水库、恰让水库、下湾、建设堂等5座水库工程,开工建设哇沿水库、小南川二期、西纳川水库、蓄集峡水库、马什格羊、玉龙等7座水库工程,“十一五”末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3.5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96万亩,新增林草地灌溉面积4.34万亩,解决1.95万人,9.45万头牲畜饮水水源,投资73778万元。
2011~2020年续建哇沿水库、小南川二期、西纳川水库、蓄集峡水库、马什格羊、玉龙等7座水库工程,再建设玉龙水库、大华水库及灌区、黑林河二卡子水库等11座水库工程。2020年末再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04.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1.2万亩,新增林草地灌溉面积47.42万亩,解决8.92万人,6.48万头牲畜饮水,2011~2020年投资294034万元。
(3)新灌区建设
“十一五”期间建设完成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工程,开工建设盘道水库灌区、李家峡水库灌区、公伯峡水库灌区3项灌区工程,3项工程解决农村20万人和27万头牲畜饮水困难,向17座城镇提供生活和工业用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8.25万亩,林草灌溉面积11.25万亩,“十一五”期间投资124000万元。
2011~2020年续建盘道水库灌区、李家峡水库灌区、公伯峡水库灌区工程,建设拉西瓦灌区、尼那灌区、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二期工程,总计再扩大灌溉面积63.1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0.8万亩,扩大林草灌溉面积38.75万亩,2011~2020年投资286241万元。
3、农村牧区水利方面
在解决人畜饮水安全问题的基础上,着力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层水利建设,增强水利为“三农”服务的能力,不断为提高广大农牧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
(1)人畜饮水解困和饮水安全方面
在“十一五”及今后一个时期内,把保障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我省水利工作的第一任务。按照国家审批的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总体规划,着力解决好农牧区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和我省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并建立工程管理体制、水价形成机制、水费收取制度等工程良性运行的机制,确保工程效益的发挥。
“十一五”期间计划解决1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埋设干支管12964km,修建各类阀门井、蓄水池等建筑物25256座,投资86200万元。
2011~2020年预计解决67.0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埋设干支管8691km,修建各类阀门井、蓄水池等建筑物16931座,投资64150万元。
(2)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十一五”期间完成湟水流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开工建设柴达木绿洲灌区、海南州大型灌区、黄河谷地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衬砌干支、斗渠道941km,维修改造各类渠系建筑物3271座,改善灌溉面积46.06万亩,“十一五”期间投资12500万元。
2011~2020年续建柴达木绿洲灌区、海南州大型灌区、黄河谷地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衬砌干支、斗渠道2861km,维修改造各类渠系建筑物9426座。改善灌溉面积125.48万亩,投资89841万元。
(3)小型水利工程维修改造
对全省1055项小型水利工程(不包含四个打捆大型灌区)进行维修改造,总计衬砌干支斗渠4907km、各类建筑物12515座,改善灌溉面积93.10万亩,“十一五”期间计划每年投入3000万元,共投资15000万元。2011~2020年投资14700万元,改善灌溉面积91.85万亩。
(4)雨水集蓄利用工程
“十一五”期间建设水窖12750眼,涝池60座,蓄水容积224.6万方,输水渠道120.5公里,发展灌溉面积5万亩,投资7174万元。2011-2020年建设水窖30600眼,涝池143座,蓄水容积538.8万方,输水渠道289.2公里,发展灌溉面积12万亩,投资17138万元。
(5)饲草料基地灌溉工程
“十一五”期间建设灌溉饲草料地10万亩,投资8555万元。2011~2020年建设灌溉饲草料地20万亩,投资17240万元。
4、农村水电
(1)农村电气化
“十一五”期间建设称多县、久治县、贵南县、曲麻莱县4个农村电气化县,4座水电站,装机容量4800KW,投资6620万元。
(2)小水电代燃料及农村小水电
“十一五”期间建设建设三道班、郭玛、宝库河三级、金星、龙青峡、拉贡、香卡、尕多、宗扎、加定、隆峡、才塘、卡索峡、江什加、麻巴、茫拉二级、径流三级、德曲18座水电站,装机容量10.485万kW,投资60400万元;2011-2020年建设那拉、尕曲、英群、赛青、尕孔、特合土、玛多、海浪、克图、党村、赛来塘、代曲、蓄集峡、边麻、久干15座水电站,装机容量20.09万KW,投资60400万元,投资207700万元。
5、城市水利
按照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大城镇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向城镇提供优质的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加大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和河道、沟道治理步伐,确保江河安澜、城镇安全,有效保障现代化建设成果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大水污染的防治工作力度,全面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
(1)城市供水
“十一五”期间建设西宁市第七水厂一期工程及格尔木、德令哈供水工程,新增日供水能力为34.5万吨,投资55800万元。
2011~2020年建设其他城镇供水改造工程,新增日供水能力20万吨,2011~2020年投资2000万元。
(2)排水治污工程
“十一五”期间建设西宁市第二、三污水处理厂、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道、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德令哈污水处理厂及专用排污管道等10项工程,铺设排水管网82.87km,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6.5万吨/日,投资43112万元。
2011~2020年建设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含雨污分流)、西宁市生物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格尔木市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等10项工程,铺设排水管网66.83km,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8万吨/日,投资209000万元。
6、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以生态平衡、人水和谐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继续实施“东治西防”战略,在继续做好东部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重点区的水保综合治理工程和淤地坝建设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大自然生态自我修复能力,抓好“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和生态保护工作,加强青海湖湿地保护工作。
“十一五”期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km2,其中农田基本建设25万亩。生态修复5000km2;兴修治沟骨干工程70座、中型坝100座、小型坝130座。投资58200万元。
2011~2020年新增治理面积1200km2,其中农田基本建设21万亩;生态修复20000km2;兴修治沟骨干工程150座、中型坝200座、小型坝450座。2011~2020年投资133000万元。
7、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方面
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全省水功能区划所确定的各类水功能区目标进行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以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全面启动地下水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加强对格尔木河、巴音河等重点河流水资源的保护。水环境治理以湟水为重点,在发挥好湟水河河流功能的同时,切实开展河流生态系统的监测,制定不同阶段的生态保护和修复目标,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系统,维护河流的健康生命。
(1)水源地周围污染源治理工程
“十一五”期间,完成海北铬盐厂污染治理:用干法煅烧使废渣中六价铬还原为三价铬,再用硫酸亚铁进行深度还原脱毒处理;完成湟中上五庄土法选金尾矿治理工程,安全填埋尾矿。投资7800